共享经济模式下的“专车模式”该如何转型?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本站 发表时间:2016/6/2 编辑:广州网页设计
时下,共享经济越来越火。各种打车软件以及短租服务已经逐渐渗透进我们的生活。
共享经济其核心是按需分配,既合理调配又极大化利用闲置资源,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了风险。诚然,这种新型资源使用方式打破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,特别是在租车和租房领域。所以,Uber和Airbnb一推出,即在全球范围内火了。
但是,不得不承认的是,共享经济模式是单纯以供需对接来运转的,是一个几乎纯“自由交换”的商业模式。这种模式自然容易降低市场行为的“约束门槛”,甚至滋生违法、犯罪行为。这里最典型的就是当下很火的“专车模式”,我们所熟知的就是滴滴不断发生司机侵犯乘客等事件。
那么,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思考,共享经济是伪命题吗?如果共享经济是伪命题,那当下很火的“专车模式”应该如何转型呢?今天,我们来聊聊这个话题。
共享经济的推论
经济社会是由“人”主导的,而不是“资源”。任何“资源”交换,都离不开人。而“人”恰恰是最不守规矩的一类“物种”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“想法”和“利益”,每个人每天都在为自己的利益“博弈”。所以,在这么复杂的经济社会下,共享经济几乎无法左右到“人”。
知名IT评论人Keso在《分享经济的边界》一文中表达了其对分享经济的看法。他认为,“两方面的因素综合作用,将导致分享经济很快就抵达它的边界。其一是受益于分享经济,越来越多的人会更愿意购买资源的使用权,而不是购买资源的所有权,这将导致不再有可供分享的物质资源;其二是人的趋利性导致职业化服务提供将逐渐挤出业余化服务提供,谋生者挤出分享者,在此过程中不断降低成本以最大化收益。”
无疑,Keso说到了点子上。事实上,共享经济的代表,Uber和滴滴现在的很多司机就已经是“职业化”的了。我们现在坐快车或专车,也很难见到“利用闲暇时间拉个活的车主”了。而且,频发的“专车司机犯罪事件”,也说明了“劣币逐良币”这一推论。所以,你会发现,我们现在看到的共享经济平台,其实已经背离了其“初心”——盘活社会闲置资源,激活经济剩余。而且,其不仅没有达到最初的目的,还带来了一些列新的问题——审核、监管、安全等。
诚然,这就是当下共享经济所面临的现实问题:随着利益驱动和市场博弈,导致“供方”逐渐形成了“职业化”运营,但这种“职业化”运营又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“职业”——因为它缺乏一套真实“职业”所必备的监管和约束。所以,当下的共享经济模式其实已经陷入了一个“自我否定”怪圈,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,其实还是因为共享经济模式只是单纯地从“交易”出发,而没有考虑到经济社会最关键的因素——人!
共享经济的本质
如果按纯“自由交换“的逻辑,我可以这么认为:共享经济是伪命题。
但是,话说回来,每个人对不同商业模式都会有自己的理解,共享经济模式也是一样。所以,今天我们推倒重来,来看看共享经济的本质应该是什么?
近期,在互联网生态研究院、经济观察报社联合主办的“新经济,新动能,共享交通专题研讨会”上,刘世锦(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)阐释了共享经济的前景,他认为共享经济不是“免费经济”,共享经济应该是“高效经济”,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。他认为网约车共享出行,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创新提高了闲置汽车的利用率,是经济的一种新机遇,或可预期的是,共享经济对促进社会发展、改善民生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将带来巨大意义。
这个观点我比较认同。因为共享经济最本质的作用不仅仅是“共享社会闲散资源”,而是通过互联网的技术手段,极其方便地对接了“供需”双方,使得市场行为更加高效、便捷。所以,共享经济的本质,第一步是信息连接,第二步才是资源共享。
而之所以公众会普遍认为共享经济的本质是“社会闲散资源共享”,其实主要是因为Uber和Airbnb太出名了,而他们与共享经济的认知标签也最突出。但是,公众却忽略了一点,Uber和Airbnb对于信息的连接——它们的本质是打破了传统出租车模式的“随机”性,通过互联网连接了“车”与“人”。
另一个解释共享经济模式不仅仅是“共享社会闲散资源”的例子,其实刚好是知乎和果壳的“Live、在行与分答”。三者共享的是知识,但你能说知识是社会闲散资源么?
所以,现阶段人们经常提起的Uber和Airbnb等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模式,实际上像腾讯、百度、阿里巴巴等也存在共享经济的模式,只是共享的资源内容不同而已。
“专车模式”的可行性探讨
目前“网约车”领域比较成熟的有两种模式:C2C和B2C。
C2C模式以Uber和滴滴出行为代表,主要是通过整合闲散的私家车资源,通过GPS系统,使用户能够找到最快的私家车搭乘,构成完整的资源整合链。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,轻资产、轻运营、管理能力要求低,而且对于乘客而言,因为有平台的大量补贴,价格相对较低。但是,这种模式也是因为纯“自由交换”,目前还很难得到政策的认可,特别是其不断出现司机侵犯乘客等事件的背景下;平台的补贴不会一直持续,当某一天平台停止补贴,用户和司机就会大规模流失,前段时间滴滴Uber司机罢工一事就是例证。
B2C模式以神州专车和易到用车为代表,主要是通过整合租赁公司的车辆或自营招聘大量的专业司机,然后利用其资源构建出行服务平台,达到资源整合。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,其处于政策合规性范围内,且标准化程度高,服务有保障,客户相对安全,有品牌溢价。但是,这种模式需要重运营,投入成本会比较大。
以上,即是两种模式现阶段的优劣势对比。但是,如果我们结合前文“共享经济的推论”来看,则会发现C2C模式很容易陷入“自我否定”的怪圈——出现“职业化”运营,但不“职业”的现象。核心还是在于,C2C模式的供方没有组织,而平台也没有有效的监管和约束。相反,B2C模式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,一是开专车本身就是司机的“职业”,而司机也将受“聘方”的约束和控制,二是统一标准,排除了“劣币逐良币”的忧患,也不会出现刷单行为。
诚然,我们跳出来看,我们现在聊的“专车”,它到底“专”在哪?我认为,应该是包含两方面:专属和专业。专属在于,当我要用车时,通过APP一键呼叫,即可以叫到我的“专车”,它就类似于我的私家车;专业在于,它有一套统一标准,服务好、安全,可靠。所以,按这个诉求来看,专车应该是区别于传统出租车,是更加高端的服务,无论是从车还是从人,包括它的价格都是完全区别于传统出租车的,专车应该是更加专注,更加高端地替老百姓解决出行的一种服务。
所以,总结来看,我还是比较看好B2C这种模式。这种模式本质上也是共享经济的一种,只不过它们结合了经济社会现实的情况,加入了平台监管和约束这一因素,使得“专车模式”更加可控、安全。我相信,基于这一点,政策层面也不会对其出现类似C2C模式一样摇摆不定的情况。
综上所述,如果“共享经济”单从“共享社会闲散资源”的角度来定义的话,“共享经济”其实是一个伪命题。但是,如果从“信息连接”的角度来定义的话,其实“共享经济”的社会价值和商业模式还不仅仅于此。“专车模式”不是专在“资源共享”,而是专在“连接”的“专属”和“专业”。
共享经济其核心是按需分配,既合理调配又极大化利用闲置资源,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降低了风险。诚然,这种新型资源使用方式打破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,特别是在租车和租房领域。所以,Uber和Airbnb一推出,即在全球范围内火了。
但是,不得不承认的是,共享经济模式是单纯以供需对接来运转的,是一个几乎纯“自由交换”的商业模式。这种模式自然容易降低市场行为的“约束门槛”,甚至滋生违法、犯罪行为。这里最典型的就是当下很火的“专车模式”,我们所熟知的就是滴滴不断发生司机侵犯乘客等事件。
那么,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思考,共享经济是伪命题吗?如果共享经济是伪命题,那当下很火的“专车模式”应该如何转型呢?今天,我们来聊聊这个话题。
共享经济的推论
经济社会是由“人”主导的,而不是“资源”。任何“资源”交换,都离不开人。而“人”恰恰是最不守规矩的一类“物种”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“想法”和“利益”,每个人每天都在为自己的利益“博弈”。所以,在这么复杂的经济社会下,共享经济几乎无法左右到“人”。
知名IT评论人Keso在《分享经济的边界》一文中表达了其对分享经济的看法。他认为,“两方面的因素综合作用,将导致分享经济很快就抵达它的边界。其一是受益于分享经济,越来越多的人会更愿意购买资源的使用权,而不是购买资源的所有权,这将导致不再有可供分享的物质资源;其二是人的趋利性导致职业化服务提供将逐渐挤出业余化服务提供,谋生者挤出分享者,在此过程中不断降低成本以最大化收益。”
无疑,Keso说到了点子上。事实上,共享经济的代表,Uber和滴滴现在的很多司机就已经是“职业化”的了。我们现在坐快车或专车,也很难见到“利用闲暇时间拉个活的车主”了。而且,频发的“专车司机犯罪事件”,也说明了“劣币逐良币”这一推论。所以,你会发现,我们现在看到的共享经济平台,其实已经背离了其“初心”——盘活社会闲置资源,激活经济剩余。而且,其不仅没有达到最初的目的,还带来了一些列新的问题——审核、监管、安全等。
诚然,这就是当下共享经济所面临的现实问题:随着利益驱动和市场博弈,导致“供方”逐渐形成了“职业化”运营,但这种“职业化”运营又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“职业”——因为它缺乏一套真实“职业”所必备的监管和约束。所以,当下的共享经济模式其实已经陷入了一个“自我否定”怪圈,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,其实还是因为共享经济模式只是单纯地从“交易”出发,而没有考虑到经济社会最关键的因素——人!
共享经济的本质
如果按纯“自由交换“的逻辑,我可以这么认为:共享经济是伪命题。
但是,话说回来,每个人对不同商业模式都会有自己的理解,共享经济模式也是一样。所以,今天我们推倒重来,来看看共享经济的本质应该是什么?
近期,在互联网生态研究院、经济观察报社联合主办的“新经济,新动能,共享交通专题研讨会”上,刘世锦(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)阐释了共享经济的前景,他认为共享经济不是“免费经济”,共享经济应该是“高效经济”,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。他认为网约车共享出行,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创新提高了闲置汽车的利用率,是经济的一种新机遇,或可预期的是,共享经济对促进社会发展、改善民生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将带来巨大意义。
这个观点我比较认同。因为共享经济最本质的作用不仅仅是“共享社会闲散资源”,而是通过互联网的技术手段,极其方便地对接了“供需”双方,使得市场行为更加高效、便捷。所以,共享经济的本质,第一步是信息连接,第二步才是资源共享。
而之所以公众会普遍认为共享经济的本质是“社会闲散资源共享”,其实主要是因为Uber和Airbnb太出名了,而他们与共享经济的认知标签也最突出。但是,公众却忽略了一点,Uber和Airbnb对于信息的连接——它们的本质是打破了传统出租车模式的“随机”性,通过互联网连接了“车”与“人”。
另一个解释共享经济模式不仅仅是“共享社会闲散资源”的例子,其实刚好是知乎和果壳的“Live、在行与分答”。三者共享的是知识,但你能说知识是社会闲散资源么?
所以,现阶段人们经常提起的Uber和Airbnb等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模式,实际上像腾讯、百度、阿里巴巴等也存在共享经济的模式,只是共享的资源内容不同而已。
“专车模式”的可行性探讨
目前“网约车”领域比较成熟的有两种模式:C2C和B2C。
C2C模式以Uber和滴滴出行为代表,主要是通过整合闲散的私家车资源,通过GPS系统,使用户能够找到最快的私家车搭乘,构成完整的资源整合链。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,轻资产、轻运营、管理能力要求低,而且对于乘客而言,因为有平台的大量补贴,价格相对较低。但是,这种模式也是因为纯“自由交换”,目前还很难得到政策的认可,特别是其不断出现司机侵犯乘客等事件的背景下;平台的补贴不会一直持续,当某一天平台停止补贴,用户和司机就会大规模流失,前段时间滴滴Uber司机罢工一事就是例证。
B2C模式以神州专车和易到用车为代表,主要是通过整合租赁公司的车辆或自营招聘大量的专业司机,然后利用其资源构建出行服务平台,达到资源整合。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,其处于政策合规性范围内,且标准化程度高,服务有保障,客户相对安全,有品牌溢价。但是,这种模式需要重运营,投入成本会比较大。
以上,即是两种模式现阶段的优劣势对比。但是,如果我们结合前文“共享经济的推论”来看,则会发现C2C模式很容易陷入“自我否定”的怪圈——出现“职业化”运营,但不“职业”的现象。核心还是在于,C2C模式的供方没有组织,而平台也没有有效的监管和约束。相反,B2C模式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,一是开专车本身就是司机的“职业”,而司机也将受“聘方”的约束和控制,二是统一标准,排除了“劣币逐良币”的忧患,也不会出现刷单行为。
诚然,我们跳出来看,我们现在聊的“专车”,它到底“专”在哪?我认为,应该是包含两方面:专属和专业。专属在于,当我要用车时,通过APP一键呼叫,即可以叫到我的“专车”,它就类似于我的私家车;专业在于,它有一套统一标准,服务好、安全,可靠。所以,按这个诉求来看,专车应该是区别于传统出租车,是更加高端的服务,无论是从车还是从人,包括它的价格都是完全区别于传统出租车的,专车应该是更加专注,更加高端地替老百姓解决出行的一种服务。
所以,总结来看,我还是比较看好B2C这种模式。这种模式本质上也是共享经济的一种,只不过它们结合了经济社会现实的情况,加入了平台监管和约束这一因素,使得“专车模式”更加可控、安全。我相信,基于这一点,政策层面也不会对其出现类似C2C模式一样摇摆不定的情况。
综上所述,如果“共享经济”单从“共享社会闲散资源”的角度来定义的话,“共享经济”其实是一个伪命题。但是,如果从“信息连接”的角度来定义的话,其实“共享经济”的社会价值和商业模式还不仅仅于此。“专车模式”不是专在“资源共享”,而是专在“连接”的“专属”和“专业”。